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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上海6月20日电 (记者 陈静)20日闭幕的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将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方面当日表示,法规生效后,野生动物保护将开启各部门分工明确、协同合作、齐抓共管的大保护新局面。该局将主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海关邮政、规划资源、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定期沟通、研究野生动物保护重大事项,加强线索移交、勘验鉴定、督查督办、数据互通等方面协同合作;各方将对新形势下较突出的违规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依托网络市场进行违法活动的情况进行联手治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该局方面表示,将尽快与浙江、江苏、安徽等长江三角洲区域相关省、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全方位形成长三角一体化协同保护合作纽带。
据了解,本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进一步明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对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巡护制度,依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平台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数字化转型等作出系统规定;形成了契合上海特点的制度规范,为更高水平推进上海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据悉,上海是高度城市化地区,建立具有上海特色的市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制度,为野生动物资源生存预留更多空间也是本次立法的特色亮点之一。据悉,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将会同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巩固栖息地修复成果,尽快建立和完善上海的野生动物栖息地制度,明确保护要求、管理方式和维护职责,依法严格查处破坏市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
此外,上海还将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并加大迁飞候鸟保护力度。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方面表示,将制定并发布野生动物保护巡护工作指南,指导相关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保护巡护方案,在候鸟迁徙高峰期,加强对候鸟迁徙停歇地和越冬地等重点区域的巡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