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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金小团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0,108,155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12.1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关于减持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